揭秘工资支付10个细节,不看亏大了!
@佛山职工
发工资是每个月的大事!
但有时候会遇到如
“拖工资”、“扣工资”等这些问题
别方!工会君给你送上:
关于工资的十个要点!
工资支付是职工最关心的事,这个环节也是用人单位用工管理中极易发生争议的环节,作为员工或者HR,都应该知道其中的细节,以下是10个你可能会忽视的操作要点,供职工朋友们参考!
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。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。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,实行周、日、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、日、小时支付工资。
实践中有些单位遇节假日或休息日,延后支付工资,这属违法行为。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七条规定,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。
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,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。
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,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。经济损失的赔偿,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。
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%。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,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。
从法律风险角度考虑,即使银行代发工资,仍建议有员工签名的支付凭据(如工资条),可以避免一些争议。
虽然加班审批制度不一定能够完全避免加班费争议,但从实践看,有其效果。
上图为上海加班费基数确定原则。
关于加班费基数的约定,目前应该是多数地区都支持,但需注意:个别地区不支持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。
这个措施非常有必要,碰到加班费争议案件,如果用人单位证据有瑕疵,你就能为自己维权了。
实践中多数企业均采用电子考勤方式,虽然快捷简单,但也存在举证方面的问题,员工手动确认虽然麻烦,但能够避免风险。
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须经行政许可,用人单位仅与劳动者进行约定但未经行政许可的,实践中一般仍作为标准工时制处理。
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,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,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,一般不安排补休。
编辑 | 佛山工会
素材来源 | 人民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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